一、考试对象
福州市所有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二、组织机构
(一)市教育局成立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考监督小组、仲裁工作组。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要成立相应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考区的考务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协调卫健、公安等部门做好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全市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考一人,副总巡考若干人,向每个考点派驻巡考员一至三人。
(四)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设定考区,市、区共同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其他县(市)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自行组织。各考区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组织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
(五)各考区内所有考点的考务均由各考区组织和管理,设考区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
三、实施程序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其他县(市)区参照执行。
四、考试时间
1.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28日(29日、30日机动备考)。
2.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缓考的考生、回原籍考生、往届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3.长乐区考试时间须与五城区同步完成,其他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需在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
五、考试地点
福州市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田径场)
六、考试项目
2024年福州市体育中考项目为四项,其中,
1.必考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或200米游泳(泳姿不限),考生按性别从2个选项中自选1项考试。
2.抽考类:篮球运球绕杆往返。
3.抽选考类:50米跑、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1分钟仰卧起坐(考生选择其中2项考试)。
七、计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2024年福州市体育中考投档计分方式为分数制,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即《道德与法治》考试时间为90分钟,《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0分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和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的实际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且按以下规则舍入: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二)2024年福州市体育中考必考类、抽考类、抽选考类项目分值、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
(四)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如对考试成绩不明确,考务人员应当场告知考生。
八、考试报名
(一)应届生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报2024年福州市体育中考(项目)报名表,并通过福州市中招网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1日-15日(与其他学科报名时间同步)。
(二)往届生、回原籍考生的报名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并参加考试(即中考考试报名所在地区)。往届生、回原籍考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要求与应届生一致。
(三)考生应于2024年3月19日-21日认真核对体育中考报名信息(与其他学科同步确认)。报名信息如有误,需在2024年3月27日前由学校提出申请,市中招办、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审核同意后方可予以更改,逾期不予更改。
(四)各学校在2024年4月5日前登录中招网,按模板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需使用激光打印机进行,纸张采用A4(70g),避免因条形码打印模糊等原因影响体育考试工作。
(五)各校在4月9日前与考生家长签订考生安全承诺书。
(六)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学校的体育中考免考申请为4月10日-11日,免考需填报免考申请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
九、免考、缓考有关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免考的说明:“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理论考试,免测成绩原则上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对我市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考生: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免考申请表;③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免考申请表;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④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注明考生学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属学校考生由所属区教育局初审,免考申请表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省、市属有关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
4.计分方法: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具有残疾证的免考生,
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和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的实际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为最后得分。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免考生,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的平均分的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和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的实际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为最后得分。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
(1)缓考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因生理期申请缓考,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
正式考试当天,若考生出现临时伤、病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向考点主考报告,并于考试结束次日收齐该生缓考申请材料向考点考务组报备,作缓考处理,否则按缺考处理。
4.其他事项:
(1)在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弃考项目按缺考处理。缓考只设置一次,缓考考生考试与往届生考试同时进行。
(2)若考试现场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无法继续完成考试,经现场医疗队伍确诊,由现场主考做出判断,作缓考处理,全部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3)在缓考当天或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全部考试,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巡考小组审核确认,按免考处理。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中退的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的平均分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和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的实际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为最后得分。
(4)缓考当天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本人须到考场审核确认;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的,由学校报备至考场检录组,当天未报备的一律按缺考处理。当天本人未到场申请免考的考生按照免考申请程序,后续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由仲裁工作组报主考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缓考结束后不再受理其他免考申请。
(5)各校考试结束后,需安排人员及时核对考生是否完成考试,若有学生漏考应立即报告考区主考。
十、安全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各校要把学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布置学生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学校要成立体育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落实体育中考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2.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严禁考生在考前服用兴奋剂类饮用品及药品,科学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应实事求是,既不隐瞒病史也不虚报疾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考前一周内,应加强学生考前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进一步确定学生身体健康符合体育考试强度,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3.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各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考点需设医疗点并有明显的标识,并为学生提供饮用水等。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在体育考试期间需校长或分管校长带队,并配备1名校医随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4.体育考试期间,如遇强对流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的,当天体育考试工作自动停止,并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当天参加考试学校待考试日程全部结束后顺延安排考试时间,以此类推。
5.为确保考生考试期间安全,各校需统一租赁车辆,组织学生前往考试地点,县(市)区学校须为本校考生统一购买考试期间的意外伤害险。
6.各校带队教师需在考试现场向考务组递交本校考生基本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考生安全承诺书签署情况以及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病免人数、缓考人数、中退情况等。
7.请有关学校提前做好考生的健康排查,加强考生自我健康监测指导,各校需在2024年4月9日前与家长签订《2024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安全承诺书》,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坚决不允许身体有严重疾病及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参加体育中考测试项目。
十一、其他工作
(一)各县(市)区要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务组,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严格入口管理,考试区域实行全封闭,所有进出考点的考务人员、技术人员、志愿者等实行人脸识别,带牌上岗,人证合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加强考务人员管理,实行考务人员轮岗制度。考试封闭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手机或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
(二)各考点门口醒目位置要显示“2024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点”字样,并按照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做好场地准备工作。考生凭准考证,人脸识别后入场,送考教师不得进入考试现场。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三)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4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组织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四)完善巡考监督机制。五城区各抽选3名巡考监督人员(其中1名必须为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交叉巡考监督。其他县(市)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选派巡考监督人员赴县(市)考点巡考。统一考试期间,各巡考监督小组要对各县(市)区考点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考务人员在测试工作中参与舞弊或为考生提供舞弊条件,严禁利用参与考试工作的便利索贿、受贿,考生和家长有权直接向区或市考试领导小组反映,如违反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试期间,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336611、83312694。
(五)加强考试数据的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当天将考生成绩和录像资料刻录光盘上报纪委监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确保考试数据安全性、可靠性。
(六)完善体育考试仲裁机制。由资深体育教师、国家级裁判和市教育研究院体育教研员、考点巡考监督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体育考试仲裁工作组,负责对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考生对体育考试有异议的,应在考试现场向仲裁及时反映或体育测试结束5日内向仲裁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七)各有关单位及考务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端正考风,严肃纪律,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规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八)我市体育中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模拟测试。任何机构以体育中考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模拟测试等均与我局无关,请各学校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甄别,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和培训信息。
(九)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在福州市中招网公布。
电话:1859678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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